关于开展班级贫困库审核工作和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4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贫困库审核工作和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保证学院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评议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有序进行,现将对班级提交的贫困库的审核和奖助学金的初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 10月23日12:00 系部上交贫困库截止;

二、 10月23日-10月25日 系部汇总上交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出的贫困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得者包括其中)获得同学的初选名单。

注意:

1、该名单提交的参照是学生处下发的各班贫困助学金的金额数;(因该名单涵盖了可能获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故每班再额外加上两个一般困难名额)

2、该名单只要求班级根据困难程度将入选同学(包括班级可能最终获得励志、贫困助学金的同学)分为一般贫困、特别贫困两种类别;

3、该名单要包含可能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同学;

4、该名单为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的初选名单,因未接受学生处审核确认,故不能进入系部公示。至于在班级公示时间,以学生处通知为准。任何班级均不得进行无效的、单独的公示;

5、该名单为贫困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选名单,并不是最终确定名单;

6、对于班级内未被评议小组评议为贫困助学金受资助但的确存在一定困难的同学,学生可向系、学院提出获得助学金的书面申请,待初评结束后根据剩余金额及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系、学院层面的调节;

7、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由学生处统一确定。

三、10月26日-10月31日 学生处深入班级对班级贫困库、励志及助学金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查,并根据班级提交的励志奖学金、贫困助学金的学生的学分绩排名,在保证一个班有一个同学入选的前提下,评定励志奖学金受奖同学。

注意:

在学生处评定完励志奖学金受奖同学后,按照班级励志奖学金评定人员基数为2人,为了保证各班最终受国家资助人数比例一致,故每班多评定一个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则班级要退还原贫困助学金1500元钱到学院,班级不得私自补充班级贫困人员名单。

四、11月1日-11月3日 学生处对班级退出来的助学金的钱进行学院、系、班级困难学生的调整。

五、11月4日-11月6日 学生处、系评审委员会确定通过审核的奖学金、贫困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公示。

注意:系部及班级公示时间由学生处统一通知,任何系、班级不得提前公示或者延缓公示。

镐京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分配金额及获助学生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