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研习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7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研习班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6号令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践行科学发展,坚持依法办学,提高思想认识与业务水平,简约高效,追求卓越,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再创镐京学院辉煌。在陕西科技大学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董事会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院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举办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研习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规范验收评估体系,以职业素养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教师和管理队伍的法制观念、组织观念和责任意识,增强按照规范标准,建设先进独立学院的自觉性,做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促进派,努力提高教师和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打造一批责任心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师资和管理队伍,为学院健康发展,再创辉煌积蓄正能量,发挥好作用。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总体要求,在陕科大和校董会的具体领导下,结合镐京学院实际,通过本次集中学习讨论,使大家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立德树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是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途径。同时要认识到,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优化育人环境是培养人才的基本保证,是学院重中之重的大局,也是各级政府、陕科大党委和校董会密切关注的首要工作,是每一位教职工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还要认识到,国家对高校办学监管的渠道之一,就是通过制定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一个先进学院,一定是在各项评估指标上具有独到的认识和水准,学校的发展,能否主动适应市场,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复合能力,既有特色,又要均衡提高。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反思自己,检查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思想触动,认识深刻,学以致用,务求实效。使我院的教师和管理队伍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三、学习参考材料(见附件)

四、参加人员

全体教职工,详见具体安排

五、具体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8月28日14:30~17:30

1.研习班的背景、意义、内容及要求

2.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我院教育质量(草案)

会议室

8月29日

14:30~17:30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2. 十八大报告解读

223

8月30日8:30~11:30

1.26号令和规范验收评估体系解读

2.镐京学院发展愿景

223

2:30~5:30

分组讨论

 

8月31日8:30~11:30

1.各小组及部分代表汇报

2.结业典礼

223

注:研修班参加人员:28日为中层以上干部;自29日起,参会人员为全体教职工;讨论小组人员为科级干部、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及10、11、12级班主任。

附件:学习材料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2.《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26 号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