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发布时间:2014-05-14 浏览次数:

关于在我校开展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10级年级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要求,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学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申领发放程序。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学校将按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般不少于7天)。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省属、部属高校报省人社厅)。人社部门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材料准备及报送

    1、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请在我校就业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应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家庭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已签订的三方协议书或者用人单位录用函原件及复印件等;

    2、2014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6月1日之前提交相关申请和材料,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办理;

    3、递交材料地点: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教学楼202)

    4、咨询电话:029-33819860

    5、联系人:  黄翠

 

    附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毕业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