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2020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2014〕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5〕26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47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贫困残疾人家庭、或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我校2020届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贫困残疾人家庭或享受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低保家庭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必须注明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见附件2);残疾毕业生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本人残疾证复印件;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填写《毕业生获得助学贷款证明》,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学校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花名册》2份(见附件4);贫困残疾人家庭或享受特困救助供养家庭材料具体咨询学校就业实训处。(备注:按申请对象类型提供相应材料,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注:1、低保家庭享受对象应为直系亲属,旁系亲属需开具抚养证明;

2、低保享受时间为毕业年度内,需开具低保证明说明享受低保时间。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低保证明原件或残疾证复印件(残疾证明原件)或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及助学贷款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交各学院行政办公室。

(2)各学院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并汇总填写电子版《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5),与学生申请材料一起于2019年9月16日前报送就业实训处。

(3)就业实训处负责汇总全校数据及审核,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园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和相关材料上报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审核。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普及宣传,确保符合条件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3)请各学院于2019年9月16日前完成材料审核、汇总,并上报就业实训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各学院审核、汇总材料要安排专人负责,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就业实训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doc

附件3:毕业生获得助学贷款证明.doc

附件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花名册.doc

附件5: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