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陕科大镐京2019(69)号〕、《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陕科大镐京2019(70)号〕现决定评选2020年度校师德标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并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事迹突出的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师德标兵3-5名。

三、 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爱国守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 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治学,潜心问道,教书育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育相长。

3. 关心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诲人不倦,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言行雅正,作风正派,自重自爱,公平诚信,廉洁从教,以高尚品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4. 树立为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奉献社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取得优秀研究成果,并将新成果、新工艺、新技术及时应用于社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

5. 自觉维护遵守学校章程,弘扬“简约高效,追求卓越”校训和能力突出、身心坚强、作风优良的校风,爱校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将个人发展融入学校事业发展之中,努力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6. 一般在我校工作时间应满四年及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且师德考核优秀。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根据个人条件积极申报,各师德建设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填写《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师德标兵登记表》并整理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各师德建设小组组织将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部门公示三天,于4月16日前将《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师德标兵登记表》及事迹材料一式2份报教师发展中心,并附电子版资料。

(二)学校评审。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各师德建设小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选,确定师德标兵建议名单。

(三)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师德建设委员会审定,公布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师德建设委员会审定,并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办法

1. 师德标兵属校级荣誉称号,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2. 学校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 学校从校级师德标兵中择优推荐上级师德标兵荣誉称号评选。

4. 学校对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弘扬高尚师德,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六、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通过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确保质量。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的师德先进分子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3. 师德标兵属荣誉称号,已获得师德标兵称号的人员,原则上此后两年内不再参评。

4. 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为评审委员会,领导、督导、组织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院长(主任)组织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程序要求、择优推荐。

5. 严肃推荐评选纪律,推荐评选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

6. 评选侧重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教师带学生团队获奖、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工作中成绩突显、班主任辅导员所带班级四六级成绩优异、管理服务一线教职工,非一线人员不得超过评选名额的三分之一。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