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定于9月至10月之间举办第二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开展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重在形成“全员参与、多级整合、共学同练、全面提升”的参赛愿景,突出“以赛代练、以赛代训”,强化“以赛促学、以赛促建”的良好氛围,从而夯实辅导员工作基础,彰显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辅导员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我校辅导员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宣讲能力,全面提高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促进辅导员队伍职业能力建设均衡发展。

二、大赛组织及内容

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由学生处与各二级学院共同承办。大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内容为基础知识测试、案例研讨。其中,案例分析分为三组,由相关学院承办。决赛内容为谈心谈话。(赛程安排详见附件1)

正式工作满三年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必须参加比赛。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为下届比赛进行培育。各学院可有1名外卡名额。

基础知识测试、谈心谈话的评审为统一评审,案例分析的评审为分组评审。

除基础测试外,其它比赛得分采用归一化处理,第一名95分,最后一名为65分,第二名及以后分数计算公式为:选手最终得分=基础分65分+35*(选手得分数-组内最低分)/(组内最高分一组内最低分),选手得分数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依据第一阶段比赛2个环节成绩之和,会计学院前两名,电信、经贸学院第一名,及电信、经贸剩余所有选手第一名,共计五名选手进入决赛。第一阶段得分计算比例与总成绩得分计算比例保持一致。比赛总成绩=基础知识测试得分✖40%+案例研讨得分✖30%+谈心谈话得分✖30%。

三、大赛评审流程

(一)基础知识测试

采用闭卷作答方式进行,限时90分钟, 重点考察辅导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题型包括单选题、不定项选题、简答题、对策分析题(含网络思政对策分析与网络舆论引导专题)。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知识;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辅导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等。

(二)案例研讨

主要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选手在赛前抽取小组、AB角签位,赛前10分钟分别抽取1道案例。比赛以“我提问,你回答”的方式 开展,由AB选手围绕案例共同辨析原因、研讨对策、总结规律。 首先由A1选手根据抽取案例进行提问,B1选手作答,随后由 B1选手根据抽取案例进行提问,A1选手作答(每道案例提问时间限3分钟,作答时间限7分钟,分别计时),以此类推。评委结合提问质量和作答情况分别对选手进行评分,提问分数占比 30%,作答分数占比70%。

(三)谈心谈话

主要考察辅导员对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程度,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解决理论困惑和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每位选手上场前10分钟抽题,现场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谈话结束后,选手需结合谈话情况进行简短总结, 分析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并回答评委提出的1个问题。谈话限 时10分钟,总结与回答问题各限时2分钟。

四、比赛各环节评分标准

(一)案例研讨

1.提问能把握问题本质,直击问题核心,体现解决思路。

2.对问题本质的把握准确。

3.解决问题的思路清晰。

4.实施方法科学可行。

5.阐发的启示有益,激发观众共鸣。

(二)谈心谈话

1.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及政策。(20分)

2.善于抓住学生特征。(30分)

3.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效果明显。(30分)

4.沟通技巧娴熟。(20分)

五、奖励办法

按决赛最终得分设立大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获奖选手在年终考核时获得加分项。按总决赛排名第一名的非外卡选手代表我校参加全省第八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备赛。各学院要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作为提升辅导员专业能力,加强工作研究的重要抓手,在学生处统一发放资料库的基础上,划定复习文件目录,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与辅导员素质能力培育结合起来,把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针对性学习统一起来,促进学生工作更好的贯彻“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的工作愿景。

(二)及时梳理总结。结合备赛过程与比赛结果,各学院须及时梳理总结,有效跟进问题。大赛进行过程中,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赛结束两周内,各学院将备赛总结及支撑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将采取过程督导和结果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学院开展备赛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要求系统组织备赛训练的学院,年终考核时对于职业能力大赛的加分将不予认定。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学生处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