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决定2023年继续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形式及时间

本次寒假社会实践工作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文件要求,及我校历年社会实践工作经验,划分为“专业模块社会实践”和“专题模块社会实践”两大类别。

1.专业模块社会实践:学生可单独或组队完成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6日至12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开展日期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实习单位要求灵活调整。

2.专题模块社会实践:本次寒假社会实践共设置三个专题,需围绕其中一个专题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实践成员依托团支部、学生社团等单位组队立项,围绕相关选题深入开展各项实践活动。专题一可进行组队完成,其他两个专题学生单独完成。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6日至15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开展日期学生可根据对接单位要求灵活调整。

二、专业模块实践主题

年级

内容

大一

追忆祖国发展历程,探索楷模人生,规划大学征程,文化科技卫生“返家乡”,参加政府见习。

大二

深入生产一线,加强专业训练,强化应用能力,参加政府见习,铺垫就业实习。

大三

突出专业能力,增强综合训练,参加政府见习,实战就业过程。

具体要求见附件1:专业模块实践相关要求。

三、专题模块实践主题

专题一:“不忘初心跟党走 青春建功新征程”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专题二: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

专题三:返家乡社会实践

具体要求见附件2专题模块实践相关要求。

四、活动安排

1、发动报名阶段(即日起至1月5日)。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指导学生完成组队和项目申报。

2、审核备案阶段(1月5日-1月10日)。各二级学院审核报名材料,确定立项团队或个人,并报校团委备案。

3、活动实施、撰写报告阶段(1月至2月)。各团队或个人在自觉做好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围绕所选择的模块开展寒假社会实践。形成实践(调研)报告及实现成果转化。各团队须保存活动策划方案及开展活动的影像资料等,并于开学前完成实践(调研)报告的撰写。

4、总结表彰阶段(3月)。请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完成院级评优,并将21级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系统,纸质版材料随22级及23级一起上交至团委。

五、特别注意:

每届学生都必须经过大一,大二寒暑假和大三寒假共计五次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不及格的同学,需在下一次假期按照未通过假期的社会实践要求补修一次,补修检查通过后,社会实践成绩记为60分。

共青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2023年寒假”专业模块社会实践“有关要求.docx

附件2:2023年寒假“专题模块社会实践“有关要求.docx

附件3: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具体考核要求.docx

附件4: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5:2023年寒假“专题模块社会实践”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6:2023年寒假“专题模块社会实践”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7:2023年寒假“专业模块社会实践”组队表.xls

附件8:2023寒假社会实践检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