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陕教工办[2019]17号)要求,现就我院党委开展2023年党建示范创新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校内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会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用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设任务。面校内各级党组织培育创建1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4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两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使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扎实推进实现学校平稳顺利转设,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条件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面向校内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基层党支部开展。样板支部申报应以教师和学生党支部为主,各申报党支部需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申报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参加培育创建标杆院系的党组织,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二级学院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二级学院党组织运行机制,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二级学院党组织曾获得院级(含)以上党组织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二级学院多名师生获评院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所在二级学院承担全省高教(行业)系统、全市以及以上的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已开展二级学院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二级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23年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支部,按照要求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院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联系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院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23年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评估考核、验收巩固四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3年4月—2023年5月)

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对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23年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总结,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过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核把关。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3年5月20日前报送党委工作部。经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特别优秀的向陕西科技大学、省委教育工委推荐参评全省项目。

(二)创建达标(2023年6月—2023年12月)

入选的二级学院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培育单位)要按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23年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布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培育期内,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做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评估考核(2023年12月)

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对培育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年度考核。各培育单位应于2023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党委组织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拨付培育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有关建设成果将面向全校党组织推广应用。

(四)巩固验收(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各培育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各培育单位2024年10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量高效率运作1个党建思政新媒体平台,创建“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制作1个培育建设微视频。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我校2023年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申报组织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



        附件1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pdf


          附件2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pdf


          附件3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pdf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