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发布时间:2020-02-2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院党委积极组织全体师生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此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方案,重点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习近平指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要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近日,全国普法办已并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针对疫情防控中遇到的不如实报备、违规外出、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问题,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已连续发布11组典型案例,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解读。并正在组织相关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编制《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法治宣传手册》电子版,供读者在网上免费阅读和下载;向全国手机用户推送相关法治公益短信;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在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开辟专区、设置飘窗,集中推送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

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劲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学院各部门要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出发,重点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

1.png2.png

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