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学习效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促进我校党员“学习强国”学习效果,现就学习平台使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进一步浓郁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效果,党委、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过问、亲自参与,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学中用,在用中学。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了解掌握各支部学习情况,各支部书记要了解本支部党员学习进度,对学习后进党员进行督促指导。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13日

附件1:“学习强国”每月积分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