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办公室:

    根据陕教贷办【2016】19号文件《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及《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院资助管理中心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院名额7名,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院学生人数比例,具体分配如下:

5.jpg

    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按时完成本项工作,特拟定工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9月23日,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班主任组织学习《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及《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修订版》。并组建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组长一名,组员四名)。

    9月26日,各班进行《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班级宣传和学习,建立班级国家奖助学金宣传专栏,并张贴各项宣传资料。

    9月26日—9月28日,各班按照评选条件及要求向各二级学院提交班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建议名单,各二级学院按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评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建议名单。

    9月28日—10月9日,各学院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10月10日,提交获奖候选学生材料;上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按照1:3的比例上报;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工作进行检查。

    10月11日,学院领导小组及资助中心评议组开会审定候选学生材料并确定8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10月12日—10月18日,获得国家奖学金同学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19日,向教育厅上报材料,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按照1:1.2的上报比例原则进行上报。

    望各二级学院、办公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院工作进程安排,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我院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