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视新冠肺炎疫情,摸清底数

各学院要及时、准确掌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聚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动提供帮助,增加关心支持,减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和家庭的经济压力,并及时向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尽快纳入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贫困库。

二、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续贷

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于6月22日之前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要求:字数不少于150字,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原则上陕西省在校大学生不再需要提供《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但是如果该生生源地需要此材料,各班主任审核后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核、盖章。

(二)其他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

组织未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部分外省学生,咨询贷款的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所需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核查、配合提供相关证明。

三、认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2020年还款承诺书》,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完成毕业贷款确认(参照镐京学院资助中心下发的相关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同时告知学生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最后期限,本人联系方式若发生变化,要及时通知本人贷款的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四、扎实推进“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

多形式、多渠道对借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要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和舆论的监督,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加强正面发声。不失时机地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要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主题征文、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