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政府关怀暖镐京  学子立志报祖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07-11-25 浏览次数:

政府关怀暖镐京  学子立志报祖国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国家决定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全面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我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陕西省文件精神,强调“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和教育事业的亲切关怀。要求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落实工作;要求在开展资助工作时,始终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一定要让学生感悟到党的关怀、社会主义的温暖,做到受奖励、资助的是优秀学生和贫困生,受教育的是全体同学。在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后,学校还将此项工作列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点工作之一。

 早在本学初期开学初,我院就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陕教资[2007]59号等文件精神,成立以院长杨建桥为组长的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系部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组长的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同时还成立了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及相应办公设备,并落实了工作经费。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开通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给每班下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确保各项工作在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9月30日10月25日期间,各班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本人提交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日常生活消费情况,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对个人申请进行认定并确定档次,同时报系部评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学院审核。经学院复核,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57名,之后院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学生向“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了有关个人信息,建立起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10月26日11月25日期间,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工作,依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复审的评审程序,共评选出3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我院共有7名同学获的国家奖学金,其中4名属于非贫困学生),88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666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般贫困445名,特别贫困221名),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了5个工作日。

 通过本次助学活动,学生普遍受到了一次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空前提高。学校深深感谢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我院全体师生一定会加倍努力,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学院领导做重要讲话

 

 

 

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带领大家学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