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1 浏览次数: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系、各班: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陕教资[2008]123),省教育厅下达我院2008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经费173.7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9人,全年金额7.2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41人,全年金额70.5万元,国家助学金半年金额96万元。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教育厅下达的名额和预算,根据各学院的实际学生人数进行了名额和预算的再分配,并对此次资助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29日10月20日,各班认定评议小组按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完成班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10月21~10月28日,各系部认定工作组审核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在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要求附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部的电话);

10月29日10月31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系部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11月1日~11月2日,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1月3日11月10日,班级对提交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初审,确定本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拟定学生名单;

11月11日~11月19日,各系部对班级提交的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进行审核,并在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要求附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部的电话);

11月20日~11月22日,各系部组织、指导初审合格的学生登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贫困生基本信息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和国家奖助学金及其他各项资助信息库;

11月23日~11月25日,各系部完成贫困生认定网上确认工作,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网上确认工作,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系部工作报告;

11月26日~12月5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系部提交的获国家奖助学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网上审批、汇总,并在学院公告栏、网站进行公示;

12月6日,学院进行最终的审批并形成正式文件,报送陕西省教育厅资金管理处。

    希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各系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院下达的指标,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确定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增减名额,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我院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