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校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备战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我院将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我院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我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我院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就业实训处

(二)承办单位: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电信工程学院

(三)协办单位: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

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在校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我院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参赛对象资格。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我院对接的府谷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鼓励各学院申报该赛道参加比赛。

参赛对象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项目来源包括:

1.大赛参赛项目。我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七、名额分配及评审赛制

(一)名额分配及任务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不低于在校生数22‰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推荐22项),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不低于在校生数2‰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推荐2项)。具体要求见附件1。

将综合考虑各学院校级初赛报名团队数、参赛学生数、项目质量、组织情况、校级复赛评审情况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名额。

(二)评审赛制

校级复赛采取分组答辩制,每个学院推荐十个创新创业项目参加校级复赛。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大赛奖励

学校复赛设项目团队奖项:金奖三个、银奖六个、铜奖九个,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三个、院系优秀组织奖一个。

九、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对参赛情况、创新创业项目情况进行广泛报道,认真组织动员专业教师和有意向的在校生或毕业生组成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团队组织和报名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