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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的通知
2017-10-11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学校成立了“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学校要求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安全工作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由本单位的党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执行组长由实验管理员担任,成员由所有实验技术系列教师、学院专兼职安全员、所辖教学科研团队指派的教师代表组成。小组中,建议各单位在学院既有实验技术系列中为教学科研团队指派一位实验技术系列教师作为其实验室安全工作联络人。

二、安全工作小组职责

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包括核查本单位实验设备或者实验材料的安全性;落实本单位隐患整改,安全事故应急及处置工作;开展本单位大型实验项目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风险评估;实施本单位各类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应急演练;指导、监督各教学科研团队建立实验室准入制度。

每个团队负责人应为所属每间实验室指定一名教师作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各单位上报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要覆盖所有实验室,不得遗漏;目前不归属任何教学科研团队的实验室,统一归类到各单位直接负责,并指定一名教师作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