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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2014-05-14

一、实习目的

1.认识实习:目的在于增加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感性认识,了解工厂的设备、工艺及生产过程的运行与管理的基本情况,为学习技术基础课打好基础。

2.生产实习:通过实习加深、验证和巩固所学的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使学生对企业的生产运行与管理有所认识;熟悉主要设备的性能、用途以及产品生产的主要工艺过程,获得实际的生产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为进一步学习专业课程打好基础。

3.毕业实习:毕业实习主要是搜集有关资料与进行调查研究,为作好毕业设计(论文)做准备。同时,通过毕业实习,可以使学生了解企业的生产管理状况,拓宽知识面,增强工程意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是否进行,由各专业自行确定。

二、实习点的确定

1.实习点的选择原则

1)基本符合本专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

2)就近就地、励行节约,提高实习时间的有效利用率;

3)实习点要相对稳定。

2.实习点的联系与落实

实习点的联系与落实应依照实习点的选择原则,由系或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联系实习点时要落实接待以及师生的食宿等问题,同时应了解工厂的主要产品、车间分布、工艺流程、技术水平和设备状况等,为编写实习指导书和拟定实习计划做好准备。实习点的联系落实应提前一个月完成,并报教务处核准。

三、指导教师的确定

1.实习指导教师一般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实习指导经验的青年教师亦可担任指导。

2.缺乏实习指导经验的青年教师不能独立指导学生实习,可随中老年教师共同指导。青年教师应虚心向中老年教师学习,尽快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培养独立指导实习的能力。

3.实习队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中老年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队负责人由专业教研室指定,系主任审批。

4.各类实习的指导教师人数。指导教师人数为第一个班2人,每增加一个半增加1人;

四、实习的具体要求

1.实习方式

以定点(定厂、定车间、定岗位、定任务)实习为主,辅以必要的参观、讲课及技术专题讲座等。在生产实习进行过程中,应尽可能使学生参加实习操作或跟班劳动。

2.实习参观要求

1)应在实习单位附近或沿途进行安排;

2)指导教师必须事先与厂方取得联系,明确和落实本次参观的内容;

3)应使学生事先明确参观内容,并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必要时在进入车间前,对学生讲解该车间概况,强调对该车间的参观要求及注意事项;

4各实习队应切实加强对实习参观的组织领导工作,任何实习队或个人不得借实习参观之名游山玩水。

3.技术专题讲座

在学生进行实习的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厂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专题讲座,但必须事先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讲座的主要内容及重点,给其充分的准备时间,以期收到良好的效果。

4.实习时间分配

定点实习、讲课及技术讲座等应占教学计划总时数的75%以上,实习动员、总结、参观及路途往返等所占时间应控制在计划总时间的25%之内。

五、系部、专业教研室及指导教师职责

1.系部、教研室职责

1) 全面负责本系部的实习工作,组织制订有关实习的各种教学文件,安排各专业当年所有实习班级的实习教学进程,填写实习报表并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教务处。

一般情况下,各专业实习大纲每隔三年修订一次。

2) 负责各专业实习点的联系和落实,审批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队负责人资格,负责本系部实习经费的调配使用并审查各实习队的经费。

3) 主持召开实习动员会,对实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实习注意事项,负责本系部实习工作的检查和总结。

2.专业教研室职责

1) 在系部统一安排下,具体进行实习点的选择、联系与落实工作。

2) 选派各实习队指导教师及领队,并报系审批。

3) 根据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实习点具体情况编写实习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内容包括实习工厂的产品类型、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实习内容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实习作业与思考问题等。

3.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学生全面完成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保证和提高实习质量。对实习的全过程负有直接责任。

1) 根据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习计划,保证实习顺利进行。

2) 认真进行经费预算,合理使用实习经费,办理实习经费的借款、报销手续。借款时,须向教务处交实习计划表一份。实习结束,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向教务处交实习汇报表或实习总结报告一份。

3) 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工厂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实习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并在返院后向学院进行书面汇报。

4) 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个人修养。要求学生爱护国家财产,注意技术保密,改善和发展厂校关系。

5) 实习中要特别重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对出现的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应采取果断措施,并立即报告学院。

6) 深入车间、科室对学生进行现场指导,定期检查学生实习笔记,定期向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和批改。对于实习中普遍存在的典型问题,应对学生进行集中辅导,必要时,可聘请厂方工程技术人员做专题讲座。在实习中,指导教师应不断改进实习教学方法,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把实习工作引向深入、抓出实效。根据实习考核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和成绩评定。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将实习成绩报系教学秘书。

7)实习结束,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实习工厂及参观工厂;②实习的方式方法;③实习经费的支出情况:④实习中遇到的困难和取得的成功经验;⑤对实习工作的建议要求。

六、对学生的要求

1.以班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处领取实习日记本和实习报告纸;

2.认真听取实习动员报告,仔细阅读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明确实习目的、内容和要求;

3.严格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听从指导教师安排;

4.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每天坚持记实习日记,按时完成实习作业,注意培养实习操作技能和独立工作能力,认真全面地完成实习任务;

5.树立劳动观点,爱护公共财物,虚心向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学习,积极为工厂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为维护学院荣誉和协调厂校关系作贡献;

6.实习结束,及时进行总结,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七、实习纪律

1.实习期间,所有师生必须服从实习单位党政部门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所在实习单位安全、保密、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作为培养工程技术人员基本素质的训练要求;

2.实习期间,学生住宿和就餐,除应遵守有关制度和规定外,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环境卫生。借物要还,损失东西要赔;

3.实习与实习参观时,不得随意拿工厂的原料、半成品和产品,爱护公共财物,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手,特别是机器上的各种手柄和开关;

4.进厂实习与参观时,应注意队列整齐,保持良好的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不得妨碍工人的生产操作;

5.实习期间应注意公共道德,讲文明,有礼貌,守厂纪,严禁打架斗殴,不做损害厂校关系与学院荣誉的事;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不旷工旷课,注意人身安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队外出。

八、实习考核

1. 生产实习考核规定

1) 生产实习采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实习态度、实习纪律、操作技能与平时作业完成情况占总成绩的60%,口试、笔试及实习报告占总成绩的40%。

2)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生产实习或缺勤超过实习时间1/3以上者,本次实习不能进行考核评定,待补做实习后进行考核。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达实习总时间1/3(含1/3)者,取消其本次实习资格,实习成绩按零分登记,并根据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生产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1)不及格

在实习中不够刻苦认真,组织纪律性差,在实习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实习报告与考核中出现原则性错误问题,未达到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

2)及格

实习态度端正,工作比较认真,遵守实习纪律,实习操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能正确答复主要问题,无大的原则性错误,能达到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

3)中等

实习态度端正,工作认真,遵守纪律;实习报告内容系统,观点正确,在考核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实习操作正确,实习结束后基本上达到教学大纲要求。

4)良好

实习态度端正,努力钻研,纪律较强,实习结束达到了实习大纲要求;能够正确运用所学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结论基本正确;在实习考核中能正确、全面地回答问题,实习操作熟练正确。

5)优秀

在良好的基础上,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优秀:

①实习报告中能独立进行较深入的分析论证,考核中回答问题正确、全面;

②达到一定的技术操作水平;

③较好地动用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并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九、实习经费的分配、使用及有关注意事项

1.实习经费的分配

每年年初,教务处根据学院当年划拨的实习经费总额对当年全院的各类实习经费进行核定,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实习类别不同,标准则不同)、参照实习学生人数向各系部分配。各系部应根据实习具体情况划拨到各专业。

2.实习经费的使用

分拨到各系的实习经费,由系主管教学的主任掌握,并以系为单位包干使用。实习经费的支出须经系主任审批、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

3.注意事项

1) 寒暑假期间,学生从家庭所在地直接前往实习地或从实习地直接回家时,对于从家庭到实习地的交通费用,学院最多承担从学院到实习地的全价金额,差额部分不补;

2) 各实习队在购买车票时,应尽量购买集体票。对于车票等各种票据,要妥善保管,以作报销凭证;

3) 进修生及补做实习者,其实习费用自理;

4) 各实习队支付给工厂有关人员的讲课费,须用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讲课费报销凭证报销,实习费、参观费等原则上应开具发票或开具加盖厂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5) 实习结束后,凡不及时报销造成跨年度报帐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从下一年拨给该实习队所在系的实习经费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