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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管理办法
2014-05-14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规格。经研究决定,从2004级开始试行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我院试行的学分制是既规定修业年限而又实行学分制的学年学分制。我院学分制的核心是以“一专多能”人才培养模式为主体的“学分制”。即在规范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基础上,允许学生在完成必修课学习的同时。既可选择本专业选修课模块的学习,亦可选择非本专业选修课模块的学习。提高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和适应性。根据我院教学改革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学制与学期